根据工作安排,我中心定于2021年12月8日----2021年12月29日,开展2021-2022第1学期教师评学工作,有关教师评学工作要求及操作流程,请详见《2021-2022第1学期教师评学工作方案》。2020-2021学年第2学期教师评学常常出现下面几个问题:
1.个别教师没有仔细阅读赋分标准
赋分标准为五项,每项满分都是100分,有的老师按每项20分为满分赋分,应特别注意。
2.个别教师赋分后,没有仔细检查就提交。建议赋分完毕后先保存,检查无误后,再提交。
3.五项不得都打满分,否则无效,重新进行测评。
4.全校兼职教师按照任课教师所在系部管理,由各系办负责通知,完成测评。
5.教师评学开始后各院系部不得在教学系统内做计划或任务调整,否则影响测评结果。
希望各院系部主任和系办,认真落实好这项工作,确保所有上课老师全员完成测评,保证测评高质量完成。各部门如果测评过程中遇到问题,请与测评工作负责人刘嘉闻(3853420)联系。
附件:2021-2022第1学期教师评学工作方案
教师发展中心
2021年1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