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拓宽教师视野,加强教学-单位之间交流,推广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,促进课堂教学改革,提升教学质量,根据《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示范课管理规定》(原跨系听课工作规定),开展教学示范课(跨系听课)遴选工作。
一、示范课运行时间
2021年3月1日-2022年1月10日
二、各系部名额分配
自控系、华孚仪表学院、机械系、材料系、信息系、珠宝学院、汽车学院7个院系各2名教师;基础部、素质中心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双创学院各1名教师。
三、示范课的遴选条件:
1.有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,在师生中口碑较好。
2.有丰富的教学经验,在教学改革方面有独到创新之处,可供其他教师借鉴。
3.原则上应有中级任职资格,对所授课程有较深的理解。
4.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,近两年未出现过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。
5.教学周不少于8周,原则上课程为理论课或理实一体。
四、示范课的确定
1.示范课由教学单位领导及部门兼职督导共同推荐,教师发展中心联合院级督导审定,最后经主管院长确定。
2.所确定的示范课要具有推广价值,在此前提下,对授课教师的选择要充分考虑老中青教师所占比例。
3.省级、院级教学名师不直接确定为示范课主讲教师,但各部门在遴选时,可以酌情考虑。
4.原则上,每年每个教学单位至少选一门以上课程作为示范课。
5.每年年初由教师发展中心向全院公布示范课的课程名称、任课教师、授课计划、课程特点说明等信息,供教师自主选择。
五、要求
7个院系各推荐3名候选教师,最终确定2名教师;基础部等4个教学部门各推荐2名候选教师,最终确定1名教师。参加示范课主讲教师遴选,需要填写《示范课主讲教师审核表》,请各院系部将审核表及按候选排序先后的名单,于2021年1月4日下班前报给刘嘉闻。
示范课最终名单经教学部门主管领导审定后公布。
附件:示范课主讲教师审核表
教师发展中心
2020年12月27日